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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0S不锈钢管交货前检查和验收规范及质量证明文件内容请求

更新日期:2016-10-10

310S不锈钢管交货前检查和验收规范及质量证明文件内容请求

发布者:310S不锈钢管

310S不锈钢管交货期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视部门停止。首先需求交货的310S不锈钢管按批停止检查和验收。每批应由同一牌号、同一炉号、同一规格、同一焊接工艺和同一热处置 制度(炉次)的钢管组成。每批钢管的数量应不超越如下规则:a) 外径不大于57mm,400根;b) 外径大于57mm但不大于219.1mm,200根;c) 外径大于219.1mm,100根。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不合格的310S不锈钢管,可停止重新热处置。重新热处置后的钢管应以新的批提交验收。重新热处置只允许一次。310S不锈钢管包装前应运用无油、枯燥、清洁的紧缩空气或其他适合的办法对钢管内外外表停止清洁处置。 钢管两端管口应采用塑料管帽、塑料布、麻袋布或其他适宜的办法和资料停止封堵。310S不锈钢管包装的其他规则应契合GB/T 2102的规则。310S不锈钢管厂家应在每一项检验后树立以下相应的质量报告,并将报告提供应需方:a) 钢的冶炼办法,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剖析和废品剖析报告;b) 钢板或钢带的制造办法报告;c) 热处置记载及剖析报告;d) 力学和工艺性能试样报告;e) 晶间腐蚀实验报告;f) 外表质量目视检查报告;g) 无损检验报告;h) 液压实验报告;i)其他规则检验项目的检验报告。这些报告中还应包括以下内容:——熔炼炉号和钢管批号;——制造厂辨认标志;——订货单号(合同号);——如有必要,检查机构的称号;——各种实验和复验的结果,及与其相对照的规则值